科研科在科技处领导下工作,职责范围如下:
一、根据国家科技工作方针、政策,结合我院实际,协助科技处制订全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。
二、组织我院科研基金项目的申请、评审、立项等工作,积极组织推荐和申请国家级、省市级科研项目。
三、组织实施科研计划,定期检查科研课题的完成情况,并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。
四、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和组织申报科研成果鉴定、奖励,协助科技处做好院级科技成果奖励工作。
五、在科研管理过程中,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,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,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,努力调动广大教、医、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。
六、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。
七、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,进一步活跃我院的学术气氛。
八、完成科研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