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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科技处的领导下,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
一、 根据《学报》办刊宗旨和方针,具体负责实施《学报》的编辑、出版、发行。
二、根据栏目结构,制定年度报道计划,并按此组织稿件。
三、负责对稿件进行初审、分类,送编委会复审和终审。承办稿件的退还业务。
四、对选定的稿件认真进行编辑加工。
五、由责任编辑将加工完毕准备发排的稿件记录后,送主审通审,根据通审意见最后确定发排稿件。
六、加强期刊政策、法规的学习和编辑理论、业务学习,积极参加有关学术活动,了解有关专业的国内外动态,拓宽知识面,提高编辑人员的综合素质。
七、深入调查研究,广泛听取读者和作者的意见,不断改进编辑工作,努力提高《学报》质量,在提高质量的基础上,增强《学报》的社会效益育与经济效益。
八、负责和编委的联系,认真听取编委的意见和建议,适时向编委、学院及上级主管单位汇报工作,改善办刊条件。
九、加强《学报》的自审工作,按规定交自审报告,接受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审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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